- 发布日期:2026-06-19 15:53 点击次数:120
(上接D9版)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托管的基金资产、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四)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五)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署的《金元比联保本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过失致使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层
联系人:孙筱君
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客户服务专线:400-666-0666,(021)61601898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95599.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网址: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834,82090060
传真:(0755)83195049,82090817
联系人:刘薇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6415194
网址:www.cpsrb.com
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燕
电话:(010)85238422
传真:(010)85238419
联系人:郑鹏
公司网站:www.hxb.com.cn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联系人:徐伟、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8、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
客户服务电话: 95501
联系人:石蔚明
传真:(0755)82080714
公司网址:www.sdb.com.cn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联系人:董云巍、吴海鹏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金蕾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1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85号
法定代表人:陈辛
电话:(021)63370888
传真:(021)63370777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热线: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cn
1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立哲
电话:(0755)25879127
传真:(0755)25878304
联系人:霍兆龙
网址:www.18ebank.com
1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om.cn
14、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路8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010)59355946,(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联系人:张伟智,李微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网址: www.e5618.com
15、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1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胡洁静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1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2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站:www.lhzq.com
2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116
联系人:李洋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7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2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电话:(0551)2207929
传真:(0551)2207965
联系人:李纯刚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78、400-888-8777
公司网站:www.gyzq.com.cn
2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588151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cs.ecitic.com
27、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8、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公司网址:www.gfhfzq.com.cn
2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三)其他机构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78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莫晓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529
网址:www.txsec.com,www.txjijin.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冯辞
电话:(021)68881801
传真:(021)68881875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6000
联系人:秦悦民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法人代表:葛明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方侃
https://www.hainrtvu.com/oqwgn/146.html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方侃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07年7月19日证监基金字[2007]213号文核准。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五、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售。
六、募集期限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自2007年8月6日至2007年9月6日进行发售。如果在此期间届满时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部分第(一)条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实际募集期间为2007年8月6日至2007年8月10日。
七、募集对象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八、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销售机构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
具体募集场所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九、募集规模
(一)本基金的预计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份基金份额,在募集期内发售基金份额达到预计募集规模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提前终止认购,对于最后一天提交的认购申请将根据“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确认。
(二)“末日比例确认”的处理方式
(1)认购期内认购申请不超过50亿份(含50亿份)的情形:若认购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认购总份额不超过50亿份(含50亿份),则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认购期内认购申请高于50亿份的情形:若认购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认购的总份额超过50亿份,将对认购期内最后一个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如下:
认购期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50亿元-认购期内认购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者在认购期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将部分予以确认。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募集期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募集期结束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举例如下:
例1: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认购期内有效认购金额不足50亿元,该笔认购将按照100%比例全部确认,对应认购费率为1%,在认购期间产生利息2.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1%)= 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 –9,900.99 = 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 + 2.00)/1.0000= 9,902.99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902.99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例2: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认购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超过50亿元。若该笔认购申请发生在认购期末日之前,该笔认购将按照100%比例予以确认,投资者得到的认购份额同例一。
若该笔认购申请发生在认购期末日,且本次认购期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达到40亿元,认购末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为20亿元,投资者得到的认购份额确认比例为(50-40)/20=50%,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为5,00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10,000×50% =5,000元
净认购金额=5,000/(1+1%)=4,950.50元
认购费用=5,000- 4,950.50=49.50 元
认购份额=(4,950.50)/1.0000=4,950.50份
未确认金额=10,000 - 5,000=5,000元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4,950.50份基金份额。未确认金额5,000元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退回投资者账户。若投资者在认购期间多次申购该基金,其有效认购申请将按照单笔有效申请确认比例计算单笔有效认购申请份额。
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募集期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募集期结束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十一、认购安排
(一)认购时间:
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具体发售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确定并披露。
(二)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销售机构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
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认购费用。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直销机构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当日的认购申请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消。
十二、基金份额的面值、认购费用及计算公式
(一)基金面值
本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二)本基金以净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认购费用,认购费率如下:
■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举例说明:
某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募集期利息为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5,000/(1+1.00%)=4,950.50元,
认购费用=5,000 -4,950.50 = 49.50元,
认购份额= (4,950.50+2)/1.00 = 4,952.50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4,952.50份基金份额。
十三、认购的方法与确认
(一)认购方法
投资者认购时间安排、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确定并披露。
(二)认购确认
基金销售网点受理投资者的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个工作日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十四、认购的数额约定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直销网点的每个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含认购费)。
十五、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不收取认购费用。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十六、募集资金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7年8月15日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三、基金的转型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0年8月16日保本到期,由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该基金保本到期后转型为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620001。
(一)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保本到期选择期
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保本到期选择期指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保本到期选择的时间,设定为保本到期日的次日起的15个工作日的时间区间。具体起讫日期详见相关公告。
(二)投资转型期
在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到期日的次日起的30个工作日的时间区间,为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转型期。
在投资转型期结束后的次日起,“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为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金元比联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作为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负责对选择由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实施变更登记。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五部分第(一)条。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或另行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一)“未知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二)“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三)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四)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一)申购与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二)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三)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一)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直销机构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已在直销柜台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再次申购该基金及投资者以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该基金基金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三)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前2个工作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一)申购费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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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注册登记和销售。
(二)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最高不超过5%,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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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由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从其认购日、申购日或其他基金转换为金元比联宝石动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转入日起连续计算。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中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四)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
(五)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一)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
举例说明: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0元,申购金额10万元,计算如下:
适用申购费率为1.50%
净申购金额= 100,000 /(1+1.50%)= 98,522.17元
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1,477.83元
申购份数=98,522.17/1.2000=82,101.81份
(二)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举例说明: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0元,赎回份数分别为10,000份,各时期赎回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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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日基金份额净值 = 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四)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五)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一)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二)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三)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一)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二)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三)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五)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一)到(四)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一)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二)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2个或2个以上开放日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可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三)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一)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二)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外,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通过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代销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向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同时以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本基金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十四、转托管
本基金目前实行份额托管的交易制度。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个交易账户进行交易。具体办理方法参照《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发布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确定。
十六、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司法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的条件。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上述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他销售机构不得办理该项业务。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七、基金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自愿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具有稳健基础的中国优质企业,追求本基金资产的稳定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40%~60%,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5%~55%,权证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及现金资产类别上的配置比例;第二个层次是采用行业配置指导下的个股精选策略,挖掘具有稳健基础的中国优质企业,构建股票组合。
(一)大类资产配置
1、配置原则
本基金将遵循以下大类资产配置原则:
(1)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本基金将通过量化分析和定性判断,对股票、债券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研究比较,并依此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
(2)及时性原则:针对市场的不确定性,本基金将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及时调整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间的配置比例。
(3)动态调整原则: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中国证券市场的结构性调整与阶段性变化,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
2、配置流程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关键在于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趋势分析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本基金将分析和预测众多的宏观经济变量和关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政策、法规的相关变化,另一方面,本基金会对股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定量分析,从而得出对可投资市场走势和波动特征的判断。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本基金将决定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在给定区间内的动态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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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大类资产配置的主要分析流程如下:
(1)宏观经济分析
根据主要的经济信号指标对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分析,判断经济所处的经济周期阶段、景气循环状况和未来运行趋势。
(2)经济周期、企业盈利与股票市场的关系分析
在经济所处周期阶段分析基础上,同时结合历史回溯,进一步分析企业未来盈利状况,判断股票市场未来趋势。
(3)市场的风险溢价水平分析
基于统计分析,对国内资本市场的风险溢价水平进行纵向(与历史比)和横向(与国外比)比较,判断国内资本市场的估值水平是否合理。
(4)股票和债券的波动性和收益预期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给出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波动性和收益预期。
(5)资产配置预案
依据以上分析结果,给出资产配置预案。
(6)组合优化修正
利用投资决策系统资产配置管理功能对股票和债券的配置比例进行优化,以确定给定约束条件下组合中股票、债券和现金的最佳配置比例。
(7)最终配置方案
结合资产配置预案和组合优化修正的结果,确定资产配置的最终方案。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行业配置指导下的个股精选策略:首先,采用“投资时钟”模型判断各行业的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利用本基金管理人自行开发的“行业配置综合评分模型”对各行业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拟投资行业及其配置权重;其次,采用本基金管理人建立的“金元比联股票投资价值评估体系”对拟投资行业内上市公司从流动性、盈利质量、盈利增长潜力、公司治理以及估值水平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估,精选出具有稳健增长且价值被低估的个股,构建股票组合。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作为行业分类标准。在此基础上,采用“投资时钟”模型分析不同经济环境下各行业的趋势,在明确各行业发展趋势之后,本基金管理人运用自行开发的“行业配置综合评分模型”,对各行业投资价值进行综合分析,通过主观赋权和打分排序的方法,取排名靠前的行业作为拟投资行业,并按照各行业的分值调整拟投资行业的配置比例。
(1)投资时钟
投资时钟主要表明了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各个行业的表现如何。比如,在经济发展停滞时,防御型的行业表现较为出色;在经济快速发展时,周期性的行业表现较为出色。另一方面,通常价值型的行业在通货膨胀严重时表现较佳,而成长型的行业在通货膨胀下降时,相对表现较好。参见图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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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美林投资管理,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参照这一理论基础,本基金管理人的投研团队通过对宏观经济的分析,确定其所处的经济周期阶段,进而定性的预测在此阶段各行业的未来趋势。
(2)行业配置综合评分模型
在对行业趋势研判的基础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行业配置综合评分模型”来确定各行业的投资价值。该模型以五分制为基础,将行业的投资价值从六个主因素进行评估:产业结构、国家政策、景气度、盈利状况、市场表现以及相对价值。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团队结合各证券研究机构的行业研究成果与个人的分析判断,给出行业评分和行业评述,从而得到该行业各因素的得分,然后将各因素得分加总,从而得到行业的综合评分。
图表5和图表6分别展示了行业配置综合评分模型的基本框架和具体实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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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6 行业配置综合评分模型的具体实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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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根据“行业配置综合评分模型”,采用主观赋权和打分排序的方法对各行业进行投资价值评估,取排名在前75%的行业作为拟投资行业。
(3)行业配置比例及调整
本基金确定拟投资行业的配置比例方法如下:对于投资价值评估得分高的行业,给予“增持”的评级,即在该行业市场权重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投资;对于评分居中的行业,本基金给予“中性”的评级,即在资产配置时维持该行业的市场权重;对于投资价值评估得分低的若干行业,本基金给予“减持”的评级,即在该行业市场权重的基础上减少一定比例的投资。
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对全部行业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分和排序,定期的调整各个行业的投资权重。
2、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1)初级股票池
本基金首先从全部A股中进行初步筛选,剔除明显不具投资价值的股票,构建初级股票池,剔除股票的特征如下:暂停上市股票;经营状况异常或最近财务报告严重亏损且短期内扭亏无望的股票;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股票;其他经本基金管理人投研人员认定应该剔除的股票等。
(2)核心股票池
在初级股票池的基础上,本基金以“基本面研究引导投资”为理念,从“稳健增长”角度出发精选个股。基于此,本基金建立了金元比联股票评级体系,该体系从五个角度深入研究上市公司基本面以确定股票投资组合:流动性、盈利质量、盈利增长潜力、公司治理以及估值水平。
流动性筛选
本基金以日均成交额和流通市值作为上市公司流动性筛选的指标。根据目前的市场条件,本基金管理人确定流动性筛选标准如下:
◇90个交易日内日平均成交额不低于1,000万元;
◇流通市值不低于3亿元。
本基金将根据未来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规模、上市公司日均成交额和流通市值的变化情况,以及本基金资金规模,相应调整上述流动性筛选标准。
盈利质量分析
图表7列明了本基金盈利质量分析的相关指标框架,该分析框架从盈利表现、盈利速度、盈利稳健度三个方面对通过流动性筛选的上市公司进行盈利质量分析,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主观赋权和打分排序的方法,得到相关股票的综合评分,选取排名处于前1/2的股票进行盈利增长潜力的深入分析。本基金管理人主要考察的未来1-2年各相关指标的发展变化。
图表7 盈利质量分析的相关指标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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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增长潜力分析
图表8展示了本基金股票组合进行盈利增长潜力分析的指标框架。该框架主要从盈利增长率和盈利利润率变化2个方面对通过盈利质量筛选的股票进行盈利增长潜力分析。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主观赋权和打分排序的方法,得到相关股票的综合评分,选取排名处于前1/2的股票进行公司治理分析。本基金管理人主要考察的未来1-2年各相关指标的发展变化。
(下转D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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